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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我校学生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2020年12月07日 11:10     点击:[]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部署和河南省教育厅工作安排,现将南阳市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1、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规定有效期内(2020年6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到期的有效期延长一年)。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和大专(含五年一贯制、“3+2”、普通类两年制、三年制)毕业班学生、普通本科三年级及以上学生、专升本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其他年级的学生不得报考,否则资格认定无法通过,责任由考生自负。在读研究生不受年级限制,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

    2、普通话条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3、体检条件: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jszg.haedu.gov.cn)查询)。

    二、申请认定流程和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12月10日-13日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考试中心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进行网上报名。申报初中、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类别“日语”、“俄语”科目的考生统一选择开封考区,申报其它类别和学科均选择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在校生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南阳市为面试考区。

    (二)现场确认:

    时间:12月11日-14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确认地点:南阳理工学院1号教学楼一楼西118室(继续教育学院培训科)

    现场确认需携带的材料如下:

    1、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2、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http://jszg.haedu.gov.cn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下载);

    3、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还应出具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证书原件。

    4、在开封市报考“日语”、“俄语”科目的考生

    (1)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校生提供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

    (三)网上缴费

    现场确认通过后,考生须在12月16日24:00前完成网上付费。未经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缴纳报名考试费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考。

    (四)成绩公布

    面试结果可于2021年3月3日登录教育部考试中心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进行查询。

    三、其他事项

    (1)有关考试的详细信息,请登录教育部考试中心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了解《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相关情况。

    (2)请我校认定教师资格的学生务必按以上要求做好认定现场确认工作,不按时注册、提交材料和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3)咨询电话:0377-62076805 0377-62076815

                                   南阳理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