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点、各直属生:
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培育优良学风,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学生学习先进奋发向上,根据上级相关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我校2023年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各教学点、各直属生要严格按照《继续教育学院成人高等教育评选优秀学生、优秀毕业生暂行办法》的要求,认真开展选拔、申报工作。
二、材料上报时间及要求
(一)上报时间:2023年6月15日前
(二)上报要求:
1、各教学点将评选结果(含电子版)、审批表(一式两份,A4纸正反面打印)报送学生科。
2、直属生直接把审批表(一式两份,A4纸正反面打印)报送学生科。
三、工作要求
(一)评选表彰优秀毕业生是加强学生管理工作的重要措施,希望各教学点要加强领导,严格把关,坚持按照程序工作,对照条件选拔。
(二)评选材料要按时报送,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 南阳理工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优秀毕业生审批表
南阳理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5月24日
南阳理工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优秀毕业生审批表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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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 学 制 |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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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
| 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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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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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 点意 见 |
年 月 日 (盖 章) |
继续 教育 学院 意见 |
年 月 日 (盖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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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主要事迹”一栏由学生本人填写。
2、教学点意见由教学点负责人填写,并加盖公章。
3、此表一式两份,学校存档一份,装学生档案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