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点、各直属生:
学籍档案是人事档案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学生今后的工作中有着很重要的作用。因此,请负责此项工作的各位老师和各位直属生高度重视,教学点务必通知到每位学员,直属生由校本部负责通知。档案填写要求真实、详细、认真、准确。具体要求如下:
一、用黑色水笔填写,字迹清晰、工整、填写准确完整,属于个人填写项目不留空白,不得涂改。
二、档案必须加盖学籍专用章及继续教育学院公章。经审核合格的档案须加盖印章并当场密封。市内教学点从通知下发之日起,可以到学校进行档案审核并加盖印章;市外教学点待领取毕业证时一并办理。
南阳理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