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教学点、直属生:
学籍档案是人事档案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在毕业生今后的工作中有着很重要的作用,特别是随着人事档案专项审查工作的全面开展,学籍档案规范管理显得尤为重要。因此,请负责此项工作的各位老师高度重视,务必通知到每位毕业生,规范填写自己的档案。具体要求如下:
一、用黑色水笔填写,字迹工整清晰,填写准确完善。属于个人填写部分不留空白,不得涂改。
二、档案须加盖学籍专用章及继续教育学院公章。经审核合格的档案须加盖印章并当场密封。市内教学点从通知下发之日起可以到学校进行档案审核并加盖印章;市外教学点待领取毕业证时一并办理。
联系电话0377-62076817
继续教育学院学生科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