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站、直属生:
学籍档案是人事档案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在学生今后的工作中有着很重要的作用。因此,请负责此项工作的各位老师高度重视,务必通知到每位学员,要求如实、详细、认真、准确地填写自己的档案。具体要求如下:
一、要求用黑色水笔填写,字迹清晰、工整、填写正确完整,属于个人填写项目不留空白,不得涂改。
二、档案必须加盖学籍专用章及继续教育学院公章。经审核合格的档案须加盖印章并当场密封。市内教学站从通知下发之日起,可以到学校进行档案审核并加盖印章;市外教学站待领取毕业证时一并办理。
继续教育学院学生科
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