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2015年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依法治教年”活动的意见
教政法〔2015〕134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直各中等职业学校,教育厅直属各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治教进程,加快我省教育系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促进全省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决定今年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依法治教年”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以提高广大教育工作者和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为主线,以建立健全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为重点,以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和专项治理为抓手,突出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对教育不满意的热点问题和影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主要障碍,推动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二、活动目标
通过“依法治教年”活动的开展,促进全省广大教育工作者的法治理念得到强化,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能力不断提高,群众关注的一些教育违法违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教育行政行为和学校办学行为进一步规范,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教育治理能力、学校管理水平、教育教学质量得到提升,教育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有效提高。
三、活动内容
1、强化法治理念。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头尊法学法,不断强化法治理念和法治素养,带头学法用法,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要建立健全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法律培训制度及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审核制度,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管理水平。完善教育行政部门公务员法治教育制度,明确学法计划和具体要求,举办法治专题培训、学法用法考试,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今年,教育厅将在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开展“法纪教育月”活动。加强教师法治教育,将法治教育纳入教师继续教育重要内容,建立健全考核制度,举办法治教育教学比赛、知识竞赛等,提高教师依法执教的能力和水平。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法治培训力度,扩大培训规模。从今年起,全省新招特岗教师、各地新招聘教师和新提拔的领导,任职前都要进行法律法规培训。各级各类教师培训中要增加法治培训内容。扎实做好学生法治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工作,充分发挥课堂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充分利用社会法治教育资源,与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等联合开展法官、检察官进校园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教育。
2、大力推进依法行政。按照法治政府要求,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行为。一是加快职能转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完善和落实“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进一步明确职责,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认真落实和规范学校办学自主权。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办事环节,优化服务程序。二是建立健全科学民主的行政决策机制,把专家论证、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作为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建立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三是加强政务公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加强互联网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四是继续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和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五是着力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用良好的工作作风推进依法行政。
3、全面推进依法治校。一是加快制度建设。各级各类学校要依据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学校章程,并把章程作为学校办学活动的重要依据。今年年底前全省普通高等学校都要完成章程建设工作,实现“一校一章程”目标,鼓励各地开展中小学和职业学校章程建设试点工作。同时,要加快完善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种办事程序、内部机构组织规则、议事规则等,形成健全、规范、统一的制度体系。二是推进民主建设,完善民主监督。认真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切实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保障教职工对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的知情权和民主参与权。全面实行校务公开,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决策、学校的财务收支情况以及涉及教职工权益的其他事项,要及时向教职工公布。三是依法保护学生和教师合法权益。学校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自觉尊重并维护学生的人格权和其他人身权益。加强对学生、教师的安全教育,完善和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预防和减少校园伤害事故,切实维护校园安全。
4、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一是为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在全省开展对各级各类学校违法违规办学的专项治理活动。二是为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在全省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活动。三是为切实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高考舞弊问题,在全省开展高考舞弊的专项治理活动。通过以上专项治理活动的开展,促进学校办学收费等行为更加规范,招生考试更加公平公正,广大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5、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两个责任”的落实,细化责任内容,强化责任追究,层层传导压力,适时开展“两个责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推进廉政文化教育和廉政警示教育,强化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教育经费管理,各级各类学校都要完善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坚持勤俭办学,反对铺张浪费,完善监督机制,加强重大项目经费使用过程审计和绩效考评,严防腐败行为发生。
四、活动步骤
1、3月份为动员阶段,召开动员会,安排部署“依法治教
年”活动整体工作。
2、4-11月份为实施阶段,在全省各地各类学校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年”活动。
3、12月份为总结表彰阶段,通过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表彰活动开展较好、成效突出的市县、高校及个人。
五、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依法治教年”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领导,积极动员宣传,制定符合本地本学校实际的具体实施方案和措施,认真抓好落实。要把“依法治教年”活动列入本地本学校2015年的重点工作内容,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领导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为推动全省“依法治教年”活动的开展,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成立“依法治教年”活动领导小组,安排专项经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法处,具体负责活动日常工作。各地各学校也要成立“依法治教年”活动领导小组并安排专项经费,加强领导,保证“依法治教年”活动的顺利开展。
2、加强宣传报道。为配合“依法治教年”活动的开展,省教育厅将组织省级新闻媒体对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并在一些报纸杂志上开辟“依法治教年”活动专栏、专版,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也要利用多种宣传媒体加强对活动的宣传和引导。各地各学校要及时把本地本学校的活动进展情况特别是好的做法和经验报省教育厅“依法治教年”活动办公室,教育厅将积极予以宣传和推广。
3、认真总结和考评。各地各学校要加强对本地本单位“依法治教年”活动开展情况的督查和落实,年终要进行考评和表彰奖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要在2015年11月底前将自评总结报告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适时对各地各学校的安排部署、具体实施及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在年底集中进行调研评估,对开展“依法治教年”活动成效突出的市、县、学校及个人将予以表彰奖励。
附件: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依法治教年”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河南省教育厅
2015年3月13日
附 件
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河南省教育厅
“依法治教年”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朱清孟
副组长:訾新建 张亚伟 李功勋 杨智磊 刁玉华 任 锋
尹洪斌 李莉华 刘湘平 赵国河 刘昭阳
成 员:李金川 李 敏 张 涛 高治军 何秀敏 王亚洲
陈垠亭 陈 鸣 张怀君 刘林亚 董学胜 唐多毅
朱自锋 孔繁士 荣西海 吕 冰 郭蔚蔚 王学进
闫俊山 贾正国 仲 彦 杨 光 李 森 沈长云
办公室主任:李 敏
办公室成员:张国强 施晓春 李 班 董玉民 李明 刘建军
胡全胜 秦剑臣 王明忠 闫治国 吴 红
办公室联系人:施晓春
电 话:0371—69691656
邮 箱:zfc69691656@163.com